黄委晋陕蒙监督局督察山西垣跃集团镁业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刘琼海 武烽东,黄委晋陕蒙监督局,陕西榆林文化北路,719000)
2007年10月28日,黄委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组织吕梁市水利局、兴县水利局和兴县水土保持监督站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山西垣跃集团昌盛镁业有限公司成品镁生产项目(10000t/a)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察。
督察组通过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听取了生产企业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和兴县水土保持监督站关于对该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要求,认为该项目在水土保持工作方面尚存在以下问题:1、未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采矿场区存在滥采、乱弃现象,未采取任何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已造成一定的人为水土流失;3、尾矿排弃场无水土流失防护性措施,存在着严重的人为水土流失隐患;4、未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及防治费。
为进一步搞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督查组对建设单位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督查组同时要求兴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掌握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工作动态,确保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在本项目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