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督查北疆灌溉工程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本站讯(通讯员 段菊卿 安乐平)近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黄河水土保持天水治理监督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伊犁州水利局、伊勒克县水利局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新疆北疆两个灌溉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督查组通过察看现场,听取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汇报后认为:北疆灌溉工程建设单位均能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在项目可研阶段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部分取料场实施了削坡、覆盖处理等措施。
但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取土场未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进行削坡防护,并且未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理和监测工作。
督查组要求建设单位:一要进一步做好取料场等工程的后续设计,报有关单位审批;二要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三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做好施工期临时防护措施,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人为水土流失;四要加强水土保持监理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五要做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