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2007年度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特约通讯员张小林)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的2007年度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7]94号)、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对部批在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的要求和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流域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从9月开始,先后联合珠江水利委员会,组织流域有关省(市)水利水保部门,共派出6个检查组,依据《长江流域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对武汉至广州铁路客用专线等31个大型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项目涉及西藏、云南、四川、重庆、陕西、河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等11个 省(市、区),有高速公路、水电站、火电站和铁路,以及水利工程、输变电工程等建设项目,是自我委2004年开展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以来,检查项目最多、涉及省份最广、到达地区最偏远的一次。
检查表明:绝大多数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意识提高,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得到较好的落实,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逐步规范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将防治措施纳入了招投标文件,有明确的工作目标,设立了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能够优化设计,从保护水土资源出发,有效减少了对土地资源的扰动和破坏;主要水土保持设施,如大型的弃渣场、边坡防护等建设较好,先拦后弃,挡墙标准高。民营企业的水土保持比国有大企业做得好,如华睿集团建设的金安桥水电站是本次检查中最好的,水土保持基本实现了“三同时”的要求;相比较水电站、铁路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做得较好。水行政主管部门如湖南、陕西等的监督管理工作做的细,做的到位。
同时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建设项目仍存在不重视水土保持现象,水土保持方案变成了敲门砖,批准之后束之高阁;二是工程建设中的临时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主要是临时弃渣防护、临时施工道路等;三是水电项目的对外公路水土流失问题严重,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四是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定期报告制度和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批备案制度等方面有待规范。
通过本年度的监督检查,促进了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宣传了水土保持政策法规,提高了建设项目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的意识,有利于长江流域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达到了监督检查的目的。长江委将在此基础上,向有关单位下发检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