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2007年监督管理工作纪实之四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 水土保持方案缓批限批“红线”的保护作用开始显现
 
 
内蒙古汗海~沽源~平安城500KV输电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查
 
 
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发电厂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现场查勘
 
 
田湾核电站2×1000MW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通过技术评审
 
    为全面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按照国务院从严控制新开工建设项目的要求,进一步发挥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开发建设项目审批和核准必备条件作用,水利部划定“红线”,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把好了建设项目水土资源和生态保护关。
    2007年6月,水利部印发了《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7]184号),全面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的缓批和限批措施,规定10种情况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不予批准、3种情况不予通过技术评审,有效控制了不符合政策法规项目盲目立项建设的势头。2007年水利部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60个,较2006年有较大幅度减少,共涉及防治责任范围41万公顷,预计可减少人为水土流失1亿吨。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2万个,涉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71万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57亿立方米。
    同时,按照水利部与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电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电力、煤炭、煤化工、电解铝等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力度,全年对34项建设项目实施了缓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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