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督察组深入内蒙古督察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自治区水利厅水保处李旭处长陪同水利
部松辽委员会副主任武龙甫一行视察工作
督察组一行在神宝公司视察工作
宝日希勒煤矿周边治理
宝日希勒煤矿周边治理
宝日希勒煤矿周边防护林和挡风墙
以水利部松辽委员会副主任武龙甫为组长、水保处处长范建荣、监督科科长陈浩生为组员的松辽委督察组,于2008年3月4日至9日在内蒙古水利厅水保处处长、内蒙古水保局局长李旭和内蒙古水政监察队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的水保专项监督执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察,重点了解了专项监督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水保方案“三同时”制度落实、监理和监测工作开展以及水保两费征缴等情况,期间共督察了尼尔基水利枢纽、海满二线铁路工程、宝日希勒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改建工程、陈旗东明露天矿、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伊敏五牧场矿井及选煤厂、中国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煤电联营二期和三期、新建合资铁路伊敏至伊尔施线、绰勒水利枢纽等9项工程,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分别听取了内蒙古水利厅、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兴安盟水务局水保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汇报,肯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水保专项监督执法行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绩,认为内蒙古自治区水保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得力,认识到位、成效明显,希望内蒙古水利厅继续把专项行动抓好、抓实,把水保专项监督执法行动作为落实党的十七大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同时希望在工作中应当树立三个意识:一是增强学习意识,借专项行动契机,学习水保方案落实的典型经验,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最终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目的;二是依法履行职责,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升监督执法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正确运用水保法律法规,注意执法程序,讲究执法艺术,做到依法监督、运用法律得当、程序合法,增强宣传教育意识,切实提高各行各业对水保监督执法行动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