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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水土保持局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殊荣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辽宁省朝阳市水土保持局再传喜讯,继荣获2004-200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之后,再次获得2006-200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光荣称号。朝阳市共有四家单位获此殊荣。
    市水保局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水利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明办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奋进,艰苦创业。本着“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把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使两个文明建设互相促进,协调发展,不断取得两个文明建设的双丰收。
    在2006至2007年中,班子成员精心组织,团结协作,始终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核心,以“人人要成精英,事事要出精品”的理念和业绩向社会展示了文明行政、文明执法、文明办公的良好形象,工作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以人为本,坚持不懈抓好职工队伍建设,引导职工树立拼搏奉献的人生价值取向,努力提高全体职工业务技能和素质。全局职工爱岗敬业,比学赶帮,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体现出积极向上、勇于进取的精神风貌。以“突出机制创新,突出法制建设,突出重点工程,突出以人为本,全面推进水土保持各项事业平衡发展”为指导思想,以“团结、文明、拼搏、求真、务实、高效”的精神状态,在水土保持行政执法、综合治理、科技创新、产业建管、队伍建设、扶贫帮困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创新性的发展和收益,受到水利部、省市领导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2007年,市水保局机构规格由科级升为副县级,又迎来了一个事业蓬勃发展的春天。朝阳市大凌河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第三期项目圆满通过国家级验收,水利部认为朝阳市在领导工作力度、技术队伍建设、内业建设管理、水土保持工程等方面创造了全国一流水平。为争取2008年实施的第四个五年国家扶持项目奠定了坚实基础,并为争取国家投资翻番增长提供了良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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