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陕蒙监督局部署2008年度汛前水土保持督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贯彻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三同时”制度,切实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4]97号)要求,黄委晋陕蒙监督局近日全面部署、安排2008年晋陕蒙接壤地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汛前水土保持督查工作。
2008年5月上旬,晋陕蒙监督局向晋陕蒙接壤地区各省(区)水利厅(水保局)及相关开发建设单位下发了《 关于开展晋陕蒙接壤地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汛前水土保持督察的通知》。本次督察除按水利部办水保【2004】97号文规定要求对接壤区所有部批水土保持方案项目的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进行督察外,还将重点督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设计及其报批备案,水土保持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年度计划及现场监理记录和阶段工作总结,水土保持监测方案、现场监测设施布设、监测记录资料及监测阶段成果等内容。同时将对接壤区内地方各级水土保持监督部门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察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对各自辖区内开发建设项目特别是地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和对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全面推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促进经济建设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晋陕蒙监督局 刘琼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