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加强淤地坝防汛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加强黄河上中游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近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黄河上中游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防汛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8]118号)。
《通知》要求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淤地坝防汛工作,加强领导,及早安排,落实责任。要把淤地坝防汛工作纳入当地防汛管理体系,实行首长负责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要求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加强对淤地坝防汛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淤地坝运行管理部门做好预案,落实安全度汛的各项措施。要加强对在建工程防汛工作的监督管理,进行全面、细致的汛前排查。对现有病险严重、位置重要的大中型淤地坝,要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非水利部门修建的淤地坝,要求落实管护和防汛抢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