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市工业园区、房地产建设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新进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城市工业园区、房地产开发是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的重要领域,也是我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工作难点。近期,杭州、湖州长兴、衢州、丽水龙泉等市、县以全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为契机,积极推动区域城市工业园区、房地产开发的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湖州市长兴县以规范项目立项程序为介入点,通过参与县发改委的项目立项审查,使项目在其环境影响评估论证前编报完成水保方案并审批。目前房地产开发项目水保方案的编报已进入县正常的审批程序。
杭州市余杭区在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前置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分阶段验收制度。首先,分期销售的房地产项目由项目业主向水利部门提出分项申请,水利部门以表格形式对工程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发给开发商当期销售证明。其后,在项目总体竣工验收之前,根据每期工程的水保验收情况,决定全部工程的水保方案的验收,合格的换发工程的最终验收文件。这既有利于开发商及时进行房产销售,又有效的贯彻了国家的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受到各方的好评。
衢州市在将水土保持方案纳入到区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程序后,进一步规范城市工业园区、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制度。连续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旧城改造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园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衢州市区房地产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试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针对经济开发区内项目主要为工业项目、土建投资较小、土石方工程主要集中在“三通一平”阶段等特点,采取“园区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入园项目填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方式,既方便业主又易于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得到了园区管委会和入园企业的大力支持。
龙泉市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督促龙泉工业园区及其他工业区块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城市水土保持工作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目前已有7个工业园区项目按规范要求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完成了报批手续。全市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也取得了新进展,共有8个交通项目、7个工业园区项目、28个水电建设项目按规范要求编制、报批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