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座谈会在郧西召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促进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顺利开展,5月25日,湖北省水利厅在郧西县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了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问题,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安排。省水利厅刘烈玉副厅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发改委、十堰市发改委、十堰市水利水电局有关领导以及丹江口、郧县、郧西、房县、竹山、竹溪等6个项目县(市)政府分管县(市)长和水利(水保)局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吴遵雄副处长主持。
座谈会听取了十堰市水利水电局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各项目县(市)分管县(市)长交流了本县(市)项目实施情况,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配套资金落实难、治理标准偏低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省发改委、十堰市发改委对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计划申报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刘烈玉副厅长在讲话中首先充分肯定了项目启动实施以来,在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发改、水利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取得了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的初步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刘厅长希望各级各部门能继续密切配合,逐一落实解决。刘厅长强调: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对项目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项目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一库清水送北京”的目标的实现,也关系到地方抢抓机遇,促进经济发展。各级相关部门都要高度认识做好库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二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项目建设目标和投资方向。各项目县(市)要紧扣国务院批复的《规划》目标和项目相关技术文件,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防治水土流失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切实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水土流失治理。三要进一步加大前期工作力度,为项目建设提供科学技术依据。在抓紧完成2008年实施的小流域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同时,要切实做好2009年新上项目区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确保2009年项目计划的按时申报。四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争取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加强项目资金审计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干部安全。五要进一步加强预防保护工作,坚决杜决边治理边破坏的行为。要严格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加强对项目区现有植被和治理成果的保护,抓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避免造成人为新的水土流失。六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项目的影响力。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项目建设的意义、目标和作用,让项目区群众更好地认识、接受和支持项目建设。要及时总结、宣传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上下左右信息沟通,充分发挥已建工程的示范、引导作用。七要进一步加强机构能力建设,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证。十堰市和各项目县(市)要高度重视水土保持机构建设及水土保持专业技术人员的充实工作,开展项目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八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项目建设成果长期发挥效益。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政策,积极引导项目区群众参与水土流失治理与开发,对竣工验收后的工程,要及时办好移交,落实好后期管护,确保治理成果持续发挥效益。
吴遵雄副处长最后要求,各地一定要认真落实刘厅长讲话精神,继续克难奋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又好又快进行,圆满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