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司明确灾后重建五项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统一部署,水土保持司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围绕“建设家园、恢复生产、减少次生灾害损失”,研究水土保持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明确近期开展的五项重点任务。
一、开展5·12地震重灾区水土流失调查。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为主,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甘肃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北京地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组成专题工作组,运用遥感影像分析等手段,尽快摸清地震重灾区的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措施和基本农田损毁情况,为灾后恢复生产、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开展灾后重建工作提供依据。
二、开展水土保持措施震灾损毁情况实地调查。一是要求地震影响区涉及的甘肃、陕西、山西、青海、宁夏、内蒙古及河南7省(区)做好淤地坝受损情况调查及安全度汛工作。7省(区)立即组织人员,落实责任,以县为单位,以骨干坝等大中型淤地坝为重点,对因地震造成淤地坝损坏的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受损情况,确保险情得到及时发现和排除。对发现险情的淤地坝,采取果断措施,尽快降低水位,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下游及受威胁地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水利部组织7个淤地坝防汛工作检查组,对7省(市)淤地坝工程和震灾损毁情况及防汛工作进行检查;三是要求受地震影响较重的陕西、甘肃两省切实做好震损淤地坝应急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度汛;四是成立四川一组、四川二组、云南组、重庆组、陕西和甘肃6个调查组,对5省(市)震灾影响地区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的梯田、坡面水系工程、沟道治理工程等措施的损毁数量及状况展开实地调查。
三、积极做好地震灾区水土保持灾后重建规划。围绕国务院对灾后重建规划的总体要求,按照水利部灾后重建规划编制的统一部署,水土保持司迅速抽调技术力量,制定规划提纲,协助四川、甘肃、陕西抓紧开展水土保持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国家对灾区的水土保持投入增加。
四、加大灾后重建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力度。5.12汶川地震不仅造成灾区水土保持设施损毁严重,也造成了大量山体松动、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次生灾害隐患严重,局部地区水土流失强度加剧、情况复杂,生态环境更加脆弱。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灾后重建要坚持尊重科学、尊重自然,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要求,要尽快研究应对措施,加强各类建设活动的水土保持监管,搞好技术服务,预防重建过程中产生新的人为水土流失加剧当地和下游地区的危害。
五、加强灾后重建中的水土保持宣传力度。要将灾后重建作为近期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反映水土保持设施受损情况,尽快发布灾区水土流失公告,宣传水土保持在灾后重建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