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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6月10日日下午,全区水土保持电视电话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了2007年全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
    参加会议的有,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冯国华、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局长李旭、副局长云智峰、问善永;水利厅机关、水利厅驻呼有关二级单位内蒙古水设院、水文总局、水科院、水保工作站、水政监察总队、水保监测站、以及呼市水务局和有关二级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干部职工;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各盟市水务、水利、水保局以及盟市所在地旗县(区)水务、水利、水保局领导和干部职工。
    会上,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冯国华作出了重要讲话,他指出,2007年我区的水土保持工作经过广大水利水保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和辛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2008年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水土保持会议和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坚持预防保护与重点治理“两手抓”,着力抓好各类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深化改革、完善机制,依靠科技、强化基础。下一步要着力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抓好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汛期将至,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淤地坝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二是再接再厉,圆满完成执法专项行动。在执法行动中要敢于执法,绝不手软;善于执法,依法办事;通过专项执法行动把近年来执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解决好,为今后的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三是扎实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四是着力加强重点水土保持工程的管理;五是突出重点,认真抓好项目前期工作。
    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自治区水保局局长李旭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精神;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三是把冯厅长讲话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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