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务局检查门头沟区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随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北京市水务局不断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力度。根据《水土保持法》的规定,近日,北京市水务局检查了由北京市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组织实施的担下路(109国道担里—下苇甸段应急线)道路工程和清千路(清水涧~北台)改建工程。
据了解,两个工程都积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履行水土保持责任。担下路道路工程全长3.34km,占地面积7.63 hm2,土石方挖填总量13.42万 m3,工程总投资7千余万元。工程计划于2008年12月开工,工期10个月。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后,项目区内的扰动土地整治率将达到99.21%,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将达到98.44%,拦渣率将达到90%,土壤流失控制比将达到1.0,林草植被恢复率将达到100%,林草覆盖率将达到45.74%。
清千路改建工程全长15.6km,占地面积29.85 hm2,土石方挖填总量31.12万 m3,工程总投资1.3亿元。工程计划于2008年12月开工,工期12个月。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后,项目区内的扰动土地整治率将达到98%,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将达到97.2%,拦渣率将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将达到1.0,林草植被恢复率将达到98.9%,林草覆盖率将达到27.5%,对防治项目区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水利科学研究所、门头沟区水务局、门头沟区水土保持工作站、北京市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北京林丰源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参加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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