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陕蒙接壤地区开发建设水土保持联合督查组督查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公司高家梁煤矿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加强国家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效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按照水利部“办水保[2004]97号”和黄委“[2005]5号”文件规定和要求,黄委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组织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伊金霍洛旗水土保持局和伊金霍洛旗水土保持监督局,组成联合督查组于2008年6月17日,对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公司高家梁煤矿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
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公司高家梁煤矿工程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桃亥镇,建设占地30.29公顷,直接影响区18890公顷,设计规模300万吨/年,于2007年1月开工建设,计划2010年建成投产。
督查组在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后认为,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比较重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要求及时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成立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建立了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开展了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完成了场区周边的截、排洪工程、部分工业广场硬化等措施,为防治项目建设人为水土流失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督查组认为本项目在水土保持工作方面尚存在一些乱堆乱弃施工垃圾、工业场区和排洪区等线形工程施工场地没有布设临时水土保持防护措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该项目存在的问题,督查组要求:
1、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将水土保持工作落实到各施工单位和各施工环节;工业场区、排洪区等施工场地的临时堆土要运至专门的存放地并采取拦挡、苫盖、排水沟等临时水土保持措施;
2、及时布设工业场区临时排水设施,以确保汛期不发生人为水土流失和建筑物的安全;
3、对已经结束工程施工的场地要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平整场地,并采取成熟一片治理一片的方法及时实施水土保持措施;
4、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应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要求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实施各水土保持措施;
5、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应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要求,选择相对固定的场地布设各项水土保持监测设施,切实有效地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督查组同时要求,市、旗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深入工程现场,掌握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工作状况和水土流失情况,为建设单位提供必要的水土保持工作指导,督促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次督查意见,确保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在本项目建设中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