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水利委员会完成对海河流域山东境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督促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8〕122号)和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关于开展海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督查的通知》(海水土保〔2008〕5号)文件要求,6月11日-6月12日,海委对海河流域山东境内的西气东输冀宁干线、支线建设工程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督查,听取了业主单位关于项目水土保持开展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准备情况的汇报,察看了部分现场,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