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山西铝厂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通讯员 张宇龙)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山西省水利厅、运城市水务局和河津市水利局等有关单位, 6月11日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山西铝厂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山西铝厂位于山西省河津市,一、二期设计规模120万吨氧化铝,近年来通过加强管理和技术改造,实际产能达到140万吨,2002年实施扩建80万吨氧化铝项目,于005年10月建成,目前已形成年产220万吨氧化铝的生产规模。
督查组通过查看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询问和座谈等方法,对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经讨论认为,建设单位比较重视水土保持工作,
一、二期工程能按照有关要求,补报水土保持方案,三期工程扩建80万吨氧化铝项目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能按照水保方案的要求,在厂区、厂外配套设施区、灰渣场区、采矿区等区域,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防治效果。对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督查组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采矿区施工工艺,加强施工管理;二是规范灰场排灰,及时平整、碾压、洒水,防止水土流失;三是对三期工程尽快委托具有资质的监理和监测单位开展工作;四是尽快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开展评估,做好验收前期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