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泉市瓯江源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复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8年6月17日,龙泉市瓯江源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复验收,这标志着龙泉市的水土保持工作掀开了新的一页。
龙泉市瓯江源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是水利部审定的全国第一批62个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之一,位于瓯江源头龙泉溪市区以上,包括6镇5乡2个街道办事处202个行政村,面积为1438.24平方公里。示范区从2004年开始建设,目标是162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基本整治,对重点防治区进行全面治理,适宜绿化的土地植树种草,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生态环境,预防监测和保护体系,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4年来,龙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区的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监督”的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将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完善生态移民,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等机制,建立明晰的水土保持设施产权管护制度,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水保方案报批率得到较大提高,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基本达到水利部示范区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