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水利部督查组对青海省地方铁路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路基草皮护坡
 
现场检查
 
    根据水利部水保﹝2007﹞407号《关于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及安排,2008年6月16日,受水利部委派,由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青海省水利厅水保局、刚察县、天俊县水保站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新建青海省柴达尔至木里地方铁路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通过查看现场,听取青海省交通厅地方铁路建设办公室以及柴达尔至木里地方铁路水土保持监理单位等部门的汇报,认为建设单位能够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积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认真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水土保持监理服务认真全面,水土保持措施基本到位,取土、弃渣场治理措施基本合理,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管理有序,路基采用原地貌草皮防护措施切合实际,实施了部分植物措施、临时防护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水土保持效果。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切实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督查组针对建设单位的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应建议,并要求建设单位履行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义务,自觉接受各级水土保持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定期向沿线各级水土保持部门和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上报水土保持工作进展情况。
    新建青海省柴达尔至木里地方铁路项目位于青海省东北部的刚察县、祁连县和天俊县境内,2006年水利部以水保函[2006]115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根据批复的方案该铁路项目是一条地方煤炭运输专线,线路起自柴达尔站,终于木里煤矿,全长140.7公里,工程建设总投资24亿元,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总投资1.15亿元。2006年4月开工建设,预计2008年年底完工。该工程在建设中,注重水土保持工作,并聘请了具有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资质的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水土流失效果十分显著,为我省其他开发建设项目树立了榜样。
 
    青海省水保局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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