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举办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十七周年新闻发布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十七周年,6月25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武汉举办主题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十七周年,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湖北水土保持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的专题新闻发布会。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刘烈玉及厅计财处、厅水土保持处、水政总队副总队、厅宣传中心、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和华中农业大学资环学院院长(教授、博导)蔡崇法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就大众关心的水土保持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新华社、中新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新闻媒体驻鄂记者以及《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湖北电视台等二十余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会议。
刘烈玉副厅长在新闻发言中,全面阐述了湖北省水土流失的特点和危害,水土保持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水土保持当前的工作重点。
湖北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5.5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1%。自1991年6月29日《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湖北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速度不断加快,年治理速度由原来的400平方公里提高到2003年的1900平方公里。全省已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4万平方公里。在继续推进“长治”水保重点工程的基础上,新启动了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和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通过综合治理,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据统计,“十五”期间,增产粮食5.5亿公斤,增产果品7.3亿公斤,新增经济收入6.75亿元,人均增收500元。
二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取得了新的突破,逐步将水土保持纳入了法制化轨道。2007年,全省共查处违法案件739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投入水土保持治理资金4.7亿元,拦挡弃土弃渣4755万立方米,有效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
三是水土保持监测取得了新的进展。先后启动了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建设一期、二期工程,开发了水土保持信息采集、分析评价、规划设计、动态监测、监督执法、办公自动化等9个水土保持业务系统,形成了覆盖全省的水保监测网络。
四是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省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普遍增强。
刘烈玉副厅长指出,当前,湖北省水土保持工作还存在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十分繁重,全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5.59万平方公里,按年治理1000平方公里的速度,至少需要50年才能初步治理一遍。二是水土保持投入严重不足。“十一五”期间,全省规划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平方公里,按每平方公里治理经费30万元计算,年需治理投入3亿元,但每年至少有1.5亿元的资金缺口。特别是农村取消“两工”、材料与人工价格上涨等原因,给水土保持建设组织劳力带来很大困难。三是有的地方在开发建设中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得不够好,“边开发,边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
刘烈玉副厅长强调,水土保持当前要着力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抓好全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坚持预防为主,依法防治水土流失。对拒不编报水保方案、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拒不落实整改要求、拒不按规定缴纳规费的给予必要的处理,进一步加大 “三权、一案、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力度,有效地遏制人为的水土流失。
二是抓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长治”、世行贷款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治理任务1000平方公里。
三是抓好监测预报工作,积极推进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四是抓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民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加快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
五是抓好水土保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和水土保持机构队伍建设,为水土保持注入活力和加强组织保障。
(李传刚 彭群 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