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对海河流域内蒙古境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督促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8〕122号)和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关于开展海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督查的通知》(海水土保〔2008〕5号)文件要求,6月16日~6月19日,海委对海河流域内蒙古境内的锡林郭勒500kv输变电工程、丰镇500kv输变电工程、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600MW机组工程、二连浩特至河口国道主干线集宁至丰镇工程、丰镇发电厂三期(2×600MW)空冷机组扩建工程等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督查,听取了业主单位关于项目水土保持开展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准备情况的汇报,查看了部分现场,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