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纪念水保法实施17周年宣传之六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新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新疆水利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为中心,以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为重点,大力推进了新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
1、加强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工作
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水土保持技术审查程序,并进行了公示,提高了水土保持方案的报批率。据统计,已有西气东输工程、奎—赛高速公路、下坂地水利枢纽等几十项涉及各部门、各行业的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并通过了水利部的审批。经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审查并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达240多个,如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日本协力基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塔里木河综合治理以及煤矿、发电厂等工程项目。经批复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达1.5亿元,防治责任范围330多平方公里。
2、开展了多层次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
近年来,新疆水利厅不断加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力度。按照水利部的部署,联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对南北疆的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石油、石化等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执法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正式下发了整改意见。从2003年开始,每年都与各地(州)联合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活动。尤其是根据新疆石油、石化大发展的特点,2007年专门开展了石油、石化企业的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对新疆油田公司、塔里木油田公司、河南油田公司等20多家的油田、天然气项目进行了检查。同时,我厅联合地(州)、县(市)水利部门对准东煤田、塔城铁厂沟煤矿、可可托海铁矿、阿舍勒铜矿等大型矿业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执法检查活动。根据自治区矿业开发热度和规模不断加大的形势,2008年专门部署对新疆矿业开发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这项活动正在进行中。通过专项执法检查,提高了开发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意识,推动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落实,强化了人为水土流失的治理。
3、积极配合开展了新疆境内大型项目的水土保持督查和验收工作
2005年至2007年连续三年,新疆水利厅积极配合黄委对新疆境内大型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督查,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座谈会等形式,督查了西气东输、西部原油成品油管道工程、阜康电厂一期工程、新疆玛纳斯电厂三期工程、奎—塞高速公路工程等20多个涉及各行业的大型项目水土保持工作。黄委的水土保持督查,极大地促进了自治区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同时,配合水利部完成了西气东输、西部原油成品油管道工程(新疆段)等多个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西气东输管道工程被评为优质工程,成为全国人为水土流失防治方面的先进典型。
4、大力开展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
多年来,新疆水利厅一直把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作为监督执法的基础,通过中央和地方各级新闻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了水土保持宣传。一是在每年6月29日的《水土保持法》颁布纪念日,通过邀请各级领导参加座谈会、发表书面讲话、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作用,集中开展宣传。二是注重经常性的宣传工作。各级水保执法人员经常深入城乡生产建设第一线,通过设立咨询台、宣传点、宣传牌等形式,进行广泛的水土保持宣传,有效普及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知识。三是抓住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的有利时机,进行现场宣传教育,增强了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新疆水利厅水保处 尹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