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带动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全面开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后,针对全省,特别是各州(地、市)、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开展缓慢的情况,我省专项执法领导小组各督察组与基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部门紧密结合,对全省各类在建和2003年以后完建但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调查清理,并建立档案。并在做好全省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检查、核定违法违规事实,和落实具体整改工作的同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向建设单位宣传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是履行水土保持法和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法定义务;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产使用等法律法规条款,使生产建设单位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搞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是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重要环节,是检验、评价和巩固水土流失防治成果的重要措施,是体现生产建设单位遵纪守法形象的重要方面,同时省专项执法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各基层水行政主管部门集中力量,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滞后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为重点,与各基层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行动,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督察和指导。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情况进行了检查、核实和督促,全面推进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通过一系列工作,全省已对水利部和省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已达验收条件的有关生产建设单位下达了督促验收通知书,各有关生产建设单位正在紧张的进行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并计划于2008年底前完成2003年以后完建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目前,已有7个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通过了验收,特别是作为我省水电资源开发重点建设单位的青海万立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开始高度重视本公司水电站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表现突出,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对2003年-2005年已完工发电的学科、地盘子和仙米电站,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对部分遗留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并主动要求对2002年已完工发电的东旭水电站也补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7月8日-9日省水土保持局组织相关基层水保部门对四座电站进行了验收,四座电站的水土保持设施落实情况良好,施工质量等指标均达到验收标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青海省水保局(程颐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