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晋陕蒙监督局督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上级的要求,晋陕蒙水土保持监督局组织对晋陕蒙接壤地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督查。
    按照水利部“办水保[2004]97号”文件要求,与当地水土保持监督机构首次尝试开展了开发建设水土保持汛前督查。汛前督查主要针对2007年度督查中发现的水土保持工作问题,落实督查意见,及时发现开发建设项目存在的人为水土流失隐患,指导建设单位制定水土保持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确保在汛期不产生水土流失事故。首批督查任务已于3月份完成,督察了陕西省境内的6个水利部批复方案的大型开发建设项目。在督查中,督察组还就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第三阶段在接壤地区的巡视工作也作了安排。
    第二阶段的督查工作就是水利部“办水保[2004]97号”文件规定的年度督查。本次督查于6月16日开始,主要在接壤地区内蒙古片的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准格尔旗、达拉特旗、东胜区和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境内进行。本次督察除水利部办水保[2004]97号文规定要求的内容外,还将重点督查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设计及变更设计的报批备案,水土保持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年度计划及现场监理记录和阶段工作总结,水土保持监测方案、现场监测设施布设、监测记录计载资料及监测阶段成果等。我局以主管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副局长带队,与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及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准格尔旗、达拉特旗、东胜区和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的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机构组成联合督查组完成了本次督查工作。督查组通过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宣传和通报座谈会等方式,全面检查了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国家级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本阶段督查于7月8日结束,共历时23天,与建设单位召开宣传、通报座谈会55次,督查组内部讨论座谈会27次,完成了对29个项目的督查,其中全面督查了26个 ,初步了解了2个刚开工项目,跟踪检查了1个去年检查项目。
    通过本次督查,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机构都比较全面地了解了辖区内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国家级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在所督查的项目中绝大多数项目建设单位比较充分地认识到开发建设水土保持工作的作用和地位,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开展了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设计及变更设计的报批备案、水土保持监理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但是,仍有少数的建设单位不水土保持工作停留在应付法律规定上,把水土保持工作当作主体工程核准的“敲门砖”,没有把水土保持工程当作整个项目建设的一项分部工程进行建设,导致项目建设中的水土保持工作存在被动、滞后、遗漏现象,甚至存在水土流失隐患。对于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在发出督查意见要求整改外,在督查的最后阶段组织跟踪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晋陕蒙接壤地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再上一个新台阶。
 
    黄委会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  张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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