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碧水青山新西宁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作为省会城市,西宁是青海省水土保持建设的表率。
   “青海的山上不长草”,这句久违的谚语是对过去省会西宁的写照,昔日作为省会城市的西宁,荒山秃岭,满目疮痍,水土流失严重,280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占到市区总面积的80%,市郊主要的灾害性沟道达23条,每遇暴雨,洪水、泥石流灾害频频发生,冲毁工程、淤积渠道、淹没农田、破坏工矿企业和居民生活区,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严重。
    为了提升城市品位,把西宁建设成山川秀美的高原夏度城市。西宁市今年紧紧围绕建设园林城市,实现“碧水、青山”的主题,大手笔做文章,大示范建设大水保,逐步形成了“水保搭台,政府协调,各部门唱戏”的有效机制,先后出台了《西宁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规定》等九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为全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法制、政策环境,为园林城市建设奠定了发展基础。
    根据水利部和青海省水利部门关于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的要求,西宁市积极完成了示范区建设前期工作,通过项目规划、设计两个阶段的基础工作,全面统筹协调,各个项目紧密衔接配合,按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总体布局,“南北山绿化”、“蓝天碧水”等工程与水土保持生态相互依托、协调实施。
从2001年起,青海省水保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在西宁城镇周边开展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打造水土保持大示范区。截至2007年年底,示范区内初步综合治理小流域17条,已完成瓦窑沟、大寺沟等20条沟道的治理,修建谷坊群1131座,修建疏浚工程5.29公里,造林7498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7.8平方公里。区域内的水土流失基本得到遏制,整体综合防护功能提高,市区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局部小气候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好转。
    目前城郊南北两山基本得到绿化,城区及周边地区植被覆盖率增加,雨量逐年增加,水热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得到美化,为高原城市提供了绿色屏障,为塑造碧水青山的高原夏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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