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组织召开《南方崩岗防治规划》(报批稿)审查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8年7月29日,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组织召开《南方崩岗防治规划》(报批稿)审查会议,马建华总工、规计局王新才局长等有关领导和专家参加了审查会。审查会由长江委水土局廖纯艳局长主持。
2004年7月,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委托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牵头,珠委、太湖局及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7省(自治区)水土保持部门配合,编制《南方崩岗防治规划》。经过4年的编制工作,2008年4月,《南方崩岗防治规划》(送审稿)已通过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组织的审查。根据水规总院审查意见,规划总承单位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进行修改、补充,于2008年5月编制完成了《南方崩岗防治规划》(修订稿),并发送到规划区7省(自治区)水利厅征求意见。根据7省(自治区)水利厅对修订稿的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编制完成《南方崩岗防治规划》(报批稿)。
审查会听取了规划总承单位有关规划修改工作汇报,与会专家对《南方崩岗防治规划》(报批稿)编制质量给予了充分肯定,建议适当修改完善后可上报水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