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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加强开发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方案审批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 陇南市按照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联合下发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四个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与管理。即在方案的编制上,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制度;在方案的审批上,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分级审批制度,实行由项目立项机关的同级水土保持部门审批方案,杜绝了越权审批现象;在审批程序上,严格执行技术评审与审批程序,建立了陇南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专家库,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专家,负责技术评审工作;在监督检查上,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年检制度。通过年度检查,对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或没有按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的采取了限期补报、限期完善等追究措施。据统计,目前,全市已累计组织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166项,审批164项,审批率达到了98.9%,年检率达到了90%以上。
 
    (陇南市水保局 郭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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