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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南市全面启动长江流域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前期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今年长江流域水土保持重点治理七期工程即将结束,按照新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管理办法》,要求对长江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为了确保该市长江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争取中央投资创造条件,近日,该市全面启动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前期工作。
    要求各县(区)从“发展抓项目”和加快建设生态陇南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靠实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把前期工作做实做到位,确保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前期工作按时顺利完成。要按照前期工作各阶段的任务和要求,建立前期工作责任制,深入实地开展调查,认真编制前期工作文件,确保各项成果质量和可操作性。要结合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和生态修复,选择地域上连续,水土流失分布相对集中,治理迫切,群众积极性高,同时注重与以前治理区相衔接但不重叠,尽可能按重点支流水系集中布局的原则,按项目区内5年防治水土流失面积不超过150平方公里,小流域全部达到初步治理标准的要求,合理选择项目区。在区域布局和发展方向上,要将生态环境脆弱,滑坡、泥石流高发区和受灾最为严重,范围最广的白龙江、白水江、西汉水流域列为重点建设区。
    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发展理念,更新发展模式,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水土资源。围绕解决群众生存发展的基本需要和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合理布设配套防治措施,优先安排坡耕地改造,把生物措施、工程措施与地埂开发、坡面水系工程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耕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增强治理效果。
    同时要高度重视前期工作质量,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相关政策,扎实开展前期工作。凡规划设计人员必须深入现场进行细致的查勘工作,充分听取与吸收群众的意见,发挥群众前期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以及今后的建设权,真正做到因地制宜,建设老百姓满意的水土保持工程,以此调动项目区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
 
    陇南市水保局  郭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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