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制订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加强和规范贵州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国家基本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水利厅共同制定了《贵州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共四十八条,主要包括总则、立项、前期工作、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建设管理、检查验收、其他等八个部分。
《办法》的出台规范了贵州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明确了项目的立项条件及程序,重点明确省、地、县三级发展改革部门、水利水土保持部门的职责,为推动贵州省水土保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