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铁路浙赣线电气化工程(浙江段)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初步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办水保[2006] 188号文,2008年8月14~15日,浙江省水利厅在杭州主持召开了改建铁路浙赣线电气化工程(浙江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初验会议。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和工程沿线杭州、绍兴、金华、衢州水保监督部门等有关单位参加了会议,这是浙江省第一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铁路项目,该项目的验收,标志着浙江省铁路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向前迈进了一步。
改建铁路浙赣线电气化工程(浙江段)项目长277.93km,起点位于杭州市萧山区白鹿塘站(桩号K30+400),穿越杭州(萧山区)、绍兴(诸暨市)、金华(浦江县、义乌市、金东区、婺城区)、衢州(龙游县、衢江区、柯城区、江山市)等市,在江山市新塘边车站附近进入江西省(终点桩号K324+200)。工程(浙江段)总投资93亿元,于2003年11月开工建设,2006年7月全线建成通车投入试运行。
根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工程的实际情况,改建铁路浙赣线电气化工程(浙江段)实施了对主体工程路堑、路堤边坡及路面的防护和排水;对弃渣场、取料场、临时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等区域采取了拦挡、排水、土地整治和植树种草等水土保持措施进行防护。工程建设中的弃渣场、取料场、临时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等扰动的土地基本得到整治和植被恢复,较好地控制了人为水土流失,经过试运行,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已经发挥了较好的水土保持功能。
初验会议同时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正式验收前需完善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浙江省水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