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宣传带动治理 以治理促进宣传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八月的中国沉浸在奥运的喜悦之中,八月的青海展示着山川最美丽的景色,在这充满欢乐和喜庆的季节,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经济导报和中央党校《理论动态》等新闻媒体的记者于2008年8月9日-14日深入到三江源、环青海湖和东部黄土高原等地区,对青海省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采访。
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黑河的发源地,素有“中华水塔”之称。全省水资源总量为636.4亿立方米,位居全国第16位,人均占有量1.25万立方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倍多。境内黄河流域多年平均径流量为209.8亿立方米,长江流域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79.4亿立方米,内陆河流域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36亿立方米,分别占全省总水量的33%、28.2%和21.4%。尤其黄河流域在青海自产水量占全河多年平均径流量的35.9%,出境水量占全河多年平均径流量的48.2%。全省国土面积72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35.1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9.1%。可以说,多年来我们在青海境内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对整个流域的中下游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青海省水土保持工作是从1956年开始,经历起步阶段、零星治理阶段、稳步推进阶段到目前的依法综合防治阶段。近年来,根据水利部治水新思路,我们坚持“防治结合,保护优先,强化治理”的工作思路,在继续完善东部地区不同类型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模式、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和东部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建设的同时,对西部和南部降水适宜地区,注重和充分利用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功能,恢复植被覆盖,加大预防监督和保护力度,加快了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截止2007年底,全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70.42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317.05万亩,水保造林472.66万亩,种草99.46万亩,生态修复15980.48平方公里,保护面积3000 平方公里,综合治理小流域307条,已达标验收266条, 建设淤地坝352座,其中骨干坝107座,建设各类水土保持工程近2万余项。总投资8425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9079万元。全省已有8个州(地、市)、40个县(市)和东部地区部分乡镇设立了水保机构和水保监督执法机构,督促开发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258个,审批211个,查处违法案件486个,开发建设单位投入10.03亿元,恢复治理47.75平方公里。8个州(地、市)设立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对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和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开展了监测工作,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省、地、县、乡综合治理、预防监督网络。
为全面了解青海省的生态现状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思路,记者团一行先后深入到自然条件十分的恶劣的高原地区,重点对生态恶化现状、三江源保护、环青海湖地区综合防治、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等进行了现场考察、采访了专家、基层干部和农户,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并就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发展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这次媒体的集中采访将对我省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起到一个积极的推动作用。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工程规划处 于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