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县水保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赣县位于江西省南部,东经114°42′至115°22′、北纬25°26′至26°17′,总面积2993平方千米,是江西省严重水土流失区之一。全县辖9个镇、10个乡总人口53.0万人。地形属丘陵山地。自去年开展全国水保督执法专项行动后,县委、县政府对水保督执法专项行动十分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县长(县委常委、县农工部部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经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该县的督执法专项行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水保意识。一年来,利用普法宣传和6月29日 “水保日”中深入到街头、圩镇、村庄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在交通繁华路段设立宣传牌达100多处,各圩镇散发宣传资料和悬挂宣传标语15000多份,出动水保宣传车20余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好宣传工作,在各媒体上发表有关水土保持宣传70余篇(次);并通过举办开发业主水土保持法学习班、开展座谈会,增强开发业主法制观念。
二、强化执法,落实“三权一方案”。一是加强了部门协调,共同把关。县水保部门与计委、国土、环保、地矿、安监等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使方案审批制度纳入开发建设项目审批前置条件。二是加大了规费征收力度,依法征收。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开辟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规费”收缴途径,并同法院加强联系,确保“规费”征收到位。三是坚决查处典型案例,促使管理对象自觉守法,对拒不履行水保法规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四是加强了城市水保工作。对城市工业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改造等强化了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落实,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三、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确保专项行动成果。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制定了执法人员工作守则,包括五项职业道德、八个不准、两个不贪、一个不乱。三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培训,保证执法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赣县水土保持局 候宗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