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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湟水支流一期项目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青海省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湟水流域西宁、互助项目区建设于2001年正式启动,涉及西宁、大通、湟中、互助等3县1市14条流域。该项目区总面积614.9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567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92.2%。项目一期批复总投资9038.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524.96万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8.69平方公里。工程自启动以来,本着开好头、起好步的良好愿望,按照项目区建设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要求,努力将该工程建设成为青海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精品工程。为此项目区内各级政府及业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目前项目进展顺利。据统计,截止到2007年底,西宁、互助项目区完成中央投资3524.96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4.98平方公里,建设淤地坝190座,其中;骨干坝24座,中小型淤地坝166座。开展了14条小流域综合治理,初步形成了西宁、大通、互助三个大示范区建设的雏形,项目区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改善了当地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经济效益正日趋凸现,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在项目实施中,青海省提出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黄河水保生态工程”的建设要求,主要作法:一是从组织管理上入手,强化领导,分级管理,明确责任,督促各项目县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二是早落实、早安排、早动手。年度计划未下达,就把各项治理措施具体落实到地块、做到文、图、表齐全;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针对造林种草、施工质量、建设地点、工程进度、防汛度汛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督促,确保项目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四是大力推行工程建设“三项制度”的实行,建立健全“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五是加强资料档案管理,建立完善规范的项目技术档案为项目实施服好务;六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把财务关,实行中央资金拨付报帐制;七是加强管护,确保治理成果。全面做到了管护人员落实、管护地点落实、管护责任落实、管护报酬落实的“四落实”;八是积极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的水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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