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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创新机制 提高沙棘建设成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998年,水利部沙棘开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了“晋陕蒙砒砂岩区沙棘生态工程”,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举,因地制宜,实践出沙棘资源建设与产业相结合和改善生态环境与农民增收的双赢发展模式。在项目建设初期,沙棘中心探索实施了“政府+企业+农户”的生态项目建设运行机制,将生态环境治理、资源建设、产业开发、农民增收紧密结合,发挥了很好的作用。2005年以来,农民沙棘协会(以下简称“农协”)在榆林、伊旗、达旗、东胜、准旗等地相继兴起,又形成了一个“政府+农协+企业+农户”的新机制,各方责任明确,认真负责,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农民沙棘协会成立之后,水土保持工作直接面向广大农村和农民,建立了公开透明的群众参与机制,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鉴于此,水利部沙棘中心在实施“晋陕蒙砒砂岩区沙棘生态工程”过程中,也全面与项目区各旗(县)沙棘农民协会合作,参与项目的实施;并且促进高原圣果沙棘制品有限公司等沙棘龙头企业与沙棘农民协会的合作,提高了农民种植沙棘,保护沙棘的积极性。现在合作的农民协会有榆林沙棘协会、伊旗农民沙棘协会、达旗农民沙棘协会、东胜农民沙棘协会、准旗农民沙棘协会等,协会会员一般在100至500人之间。沙棘中心采用合同方式把种植任务分配给各农民沙棘协会,农民沙棘协会与农户直接签订种植与管护合同,中心验收后登榜公布,然后给予兑现;在与企业的合作中,农民沙棘协会代表农民签订采果、采叶合同,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同时由于协会能组织大量的农民参与采摘,减少了企业收购原料的中间环节,提高了效率。这样形成了“政府+农民协会+企业+农户”更高效的生态项目建设运行机制。
    政府为投资主体,水利部沙棘开发管理中心是该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确保运行机制的顺利通畅。项目的科研、监测等工作由中心直接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苗木实行招投标;监理和勘测设计任务由项目区各旗(县)水保部门负责;种植任务通过合同任务落实到各农民协会。为保证资金的安全管理,在给农民兑现方式上实行存折管理;在项目区银行设有专门账户,验收结束给每一个种植户办理存折,以保证费用安全及时分发到农民手中;在种植地管理上,各农民沙棘协会先自查验收,中心组织验收组后抽查验收的方式,来核实自查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如果自查验收结果可靠,则给予兑现,否则,重新进行自查验收;并且把自查结果的准确率与技术人员以及监理人员的奖励挂钩以保证兑现的结果;通过这种管理方式,中心就可掌握每一个小班沙棘的生长情况和每一个农户的种植情况。种植后,通过“谁种植、谁所有、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落实到农户。
    各个农民沙棘协会负责项目的种植任务。协会根据项目的年度种植计划,协调县、乡、村政府,落实种植地;聘用和管理技术人员,给予农民种植沙棘的技术支持;组织劳力,完成沙棘种植工作;落实沙棘的管护工作;配合项目的验收工作;给农民兑现种植费和管护费等等。近几年,农民沙棘协会在本项目的实施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由于项目区经济发展迅速,劳动力价格上涨很快,给项目实施造成了困难,通过农民沙棘协会,有效地组织当地的妇女和老人来参与了沙棘的种植,保证了项目的实施。农民沙棘协会还根据验收结果来对协会成员进行约束,提高了种植质量和管护效果。
    在沙棘中心的协调下,沙棘龙头企业高原圣果公司通过沙棘协会签订沙棘果叶的采购合同。农民沙棘协会根据公司的需要组织种植户采果、采叶。沙棘龙头企业通过产业拉动每年从农民手中收果收叶,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种植与管护的积极性,使得项目的根基深深地扎在群众之中,有力地保证了项目的成功建设。
    截止目前项目区种植沙棘430万亩(2867平方公里),占治理前水土流失面积18770平方公里的15%。项目区1998-2003年间种植的沙棘减沙6808万吨,按每吨入黄泥沙至少造成10元直接损失计,即已形成68080万元的减沙效益。沙棘资源面积迅速扩大,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同时广阔的沙棘资源也为沙棘的科研和产品开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项目区人均年收入平均达到500元,最高达到5000元;户均收入平均达到2000元,最高达到30000元。沙棘的种植开发,已成为砒砂岩区许多农民的“摇钱树”。沙棘产业的发展,不仅有效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合理分配了农村劳动力,还提高了农民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形成了沙棘种植改善生态环境、沙棘加工带动农民增收、沙棘产业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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