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对兰州-郑州-长沙成品油管道工程河南段进行水保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有关要求,由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河南省水利厅、郑州市水利局、洛阳市水利局、三门峡市水利局及沿程各县(市)水利局参加的兰州-郑州-长沙成品油管道工程(简称兰-郑-长成品油管道工程)水土保持督查组,2008年9月5日至6日对兰-郑-长成品油管道工程河南段进行了水土保持督查。
督查组现场查勘了兰-郑-长成品油管道工程河南段的8处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并在灵宝市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汇报。督查组认为兰-郑-长成品油管道工程河南段沿程地形相对平缓,大部分管道埋设已基本完成,所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未发现有重大的水土流失隐患。但在建工程没有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表土剥离堆积无序,弃土弃渣场也没有遵循先拦后弃的原则堆存弃土弃渣;施工便道基本无排水设施;水土保持措施除与主体工程有关的措施实施外,方案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大部分尚未实施。
关于下一步的整改工作,督查组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在建工程要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全面落实临时防护措施;主体工程已完工的要立即开展水土保持工作,2008年底前完成工程措施,2009年4月底前完成植物措施。督查组还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加强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交流和配合。
(王峰 张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