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第二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水保设施通过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8年 9月22日,水利部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召开了安徽马鞍山第二发电厂二期扩建2×300MW机组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会议由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副局长孙长安主持,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安徽省水利厅、马鞍山市水利局、金家庄区水利局,建设单位安徽马鞍山万能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单位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及主体工程设计、方案编制、监测、施工和监理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有关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和评估单位关于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主体设计、监测、施工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和认真研究,形成了验收意见,同意通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马鞍山第二发电厂电厂规划建设规模为2400MW,计划分三期建成。一期工程建设2×300MW燃煤机组已于1996年建成投产发电,并通过国家竣工验收。在一期工程建设中,按照电厂总体规划,将一次性征用的65.02hm2土地全部按7.70m的场地设计标高进行了挖填平整。二期扩建2×300MW机组工程由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能源交通投资公司联合投资建设。工程于2004年11月16日开工,2006年7月23日3#机组投产运行,2007年11月27日4#机组投产,工程总投资约19.6亿元,其中水土保持实际完成投资467.11万元。
(长江委水土局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