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深圳水务局印发《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党的十七大将建设生态文明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全民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人人参与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促进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水保〔2008〕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基本目标
    从2008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实现“三提高”、“三增强”的目标。“三提高”即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法制观念,提高各级水保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三增强”即增强全民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增强开发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增强各级领导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使水土保持生态文明观念在各级领导中牢固树立,在广大市民中深入人心。
    (二)主要任务
    1、围绕强化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以及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成效和经验。
    2、围绕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生态意识,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水土保持宣传教育体系,深入持久地开展水土保持国策教育工作。
    3、围绕提升水土保持综合防治水平,大力宣传水土流失生态治理理念,大力推广水土保持科学和实用技术,宣传水土保持科技园区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的建设成果。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行统一部署,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组织方式。市成立“市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审定工作方案,协调各部门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
    组  长 何  培(市水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 王坤堂(市水务局水土保持处处长)
           刘德峰(市水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高书环(宝安区水务局副局长)
           陈润照(龙岗区水务局副局长)
           林烈荣(盐田区农林水务局局长)
           戴海东(福田区水务局副局长)
           叶  军(罗湖区水务局副局长)
           吴小钰(南山区农业水务局副局长)
           王  伟(光明新区建管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水土保持处),具体负责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活动的日常工作。
    主  任  王坤堂 (兼)
    副主任  刘德峰(兼)
    成  员  冼秋瑜 (宝安区水务局水土保持科科长)
            陈顺元 (龙岗区水务局水土保持科科长)
            崔秀杰 (盐田区农林水务局水土保持科科长)
            吴秀成 (福田区水土保持办公室主任)
            张继红 (罗湖区水务局水土保持科科长)
            叶新发 (南山区水土保持办公室主任)
            陈宏荣 (光明新区建管办水务科科长)
            郑佳丽 (市水务局水土保持处科员)
            梁  洁(市水务局办公室科员)
    (二)职责分工
    1、市水务局
    (1)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国策宣传行动,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
    (2)组织联系相关媒体,汇总宣传工作各项基础数据和材料,审核水土保持宣传材料和稿件;
    (3)开展市级层面的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检查各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的开展情况;
    (4)建立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报告制度和考核制度,将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年初和年底将宣传活动的工作计划和开展情况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多渠道筹措经费,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安排水土保持宣传专项经费,保障水土保持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对在水土保持国策宣传行动实施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媒体、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2、区水务局
    (1)组织全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行动,制定区水土保持国策行动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
    (2)汇总、收集本区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材料、成果资料及先进典型事迹,并上报市水务局;
    (3)在本行政区域内利用当地电视、报纸、网络开展相应水土保持宣传活动;
    (4)利用“水法”、“水土保持宣传日(周、月)”活动,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面向领导干部、建设单位、广大市民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5)积极争取区财政支持、安排水土保持宣传专项经费,保障水土保持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对在水土保持国策宣传行动实施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6)组织召开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行动总结暨表彰会。
    三、实施内容
    (一)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的主渠道宣传作用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的传播优势,同时积极探索依托网络、户外平面广告、公益活动等新型宣传形式,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地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土流失危害性和水土保持重要性的宣传,报道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进展情况、重大举措及成效经验,唤起全社会对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利用电视新闻开展宣传
    (1)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危害和先进典型宣传。2008年起至2010年三年内,每年在深圳电视台开展两次以上专题宣传,大力宣传开发建设项目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先进典型。
    每年与相关单位联合组织一次先进评选活动,评选优秀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示范工程,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2)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成效和经验宣传。围绕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和水源保护林建设工程在治理水土流失,减轻水土流失灾害,保障饮水安全、生态安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充分展现水土保持工作的特点、优势与成效。
    2、通过专题宣传片、专栏开展宣传
    利用《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土保持》及市内报纸,通过图文并茂,内外宣传并举的方式,积极组织采访活动。
    (1)组织开展学术交流研讨活动。在2008~2010年,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水土保持学术会议,交流水土保持新技术;利用每年“6月29日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机,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知识竞赛、征文等宣传活动。
    (2)推动城市水土保持科技工作。利用2009年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城市水土保持专业委员会在深圳成立之机,举办以“城市水土保持与生态城市建设”、“城市水土保持与优化城市投资环境”、“城市水土保持与循环经济发展”为主题的科技论坛活动。
    3、通过网络媒体进行宣传
    在各级网络媒体上开辟专栏、专区,进行有针对性地宣传。重视各级水利网站、水土保持网站或网页在宣传中的作用,不断充实和更新内容。
    (1)重视网络宣传。及时将防治水土流失中的重大事项、重要举措和先进经验在水利部网站、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站及深圳水务网站等进行报道,向广大领导干部、开发建设单位等宣传水土保持新形势、新情况、新政策。
    (2)开辟水土保持专栏。指导各区水务网站开设“水土保持专页”或“水土保持专栏”。每年年底组织对各区水务网站宣传内容进行评比考核,纳入年度奖惩责任制度。
    (3)开展移动电视频道宣传。利用楼宇、地铁、公交等移动电视终端,普及水土保持知识,加强市民的水土保持意识。
    (二)开展国策教育培训与宣传
    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科普教育、技能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生态理念教育。编制以中小学生水土保持科普教材、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为重点的水土保持系列材料;加快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水土保持教育基地、水土流失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的户外教育基地建设,使水土保持内容进教材、进课堂、进社区、进工地,增强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监督和抵制违法行为的自觉性。
    1、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水土保持科普教育。按照开展试点、培育典型、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模式,组织专家编写图文并茂、生动形象、寓教于乐的水土保持教材和科普知识宣传材料。2008年10月,完成中、小学生水土保持科普教材,在深圳市选取两家中、小学校,采取参与性强、行之有效的灵活形式普及水土保持课,培养青少年学生保护水土资源、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2009年至2010年期间,每年利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和水土保持防治工程,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水土保持课外活动。
    2、开展水土保持法制教育。每年举行一至二次大型宣传活动,重点深入各政府部门,如建设、交通、公路、国土、环保、电力、贸工等相关行业主管单位,加大对开发建设单位业主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的自觉性。
    3、开展水土流失警示教育。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重要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区、滑坡泥石流区采用宣传标语、标牌等形式,大力开展水土流失警示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水土流失忧患意识。
    4、面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生态理念教育。2008~2010年,以倡导和交流生态和谐、文明的设计理念为主题,每年组织一至二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评估单位技术人员培训研讨班。
    5、组织开展国策教育研讨培训班
    每年12月组织召开国策教育研讨培训班,邀请有关宣传、教育、网络媒体、法律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专家进行集中研讨、培训。
    四、经费安排
    市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经费从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或市水务局部门预算中列支,三年预算经费500万元。
    各区水务局负责筹措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专项经费,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区财政支持,确保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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