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能源开发尝试以“黑”补“绿”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晋陕蒙三省(自治区)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同时也是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和生态与环境脆弱区。近些年,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这一地区能源开发的强度也越来越大。据初步统计,晋陕蒙接壤区探明煤炭储量约占全国的1/3,每年原煤产量超过2.5亿吨,电力总装机容量超过2000万千瓦,以煤炭、天然气为原料的化工项目生成能力超过600万吨。“黑色”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在给当地带来巨大财富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使这一地区原本就十分脆弱的生态与环境雪上加霜。如何在大规模开发利用地下资源的同时,保护好生态与环境,成为这一地区面临的重大课题。
实际上,面对这一难题,三省(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也正在进行积极探索,而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正是在此方面的有益尝试。
山西
全国试点生态补偿
政策资金大力支持
作为老牌的煤炭大省,山西受益于煤,也“受害”于煤。据测算,山西省因煤炭开采影响和破坏的水土资源面积,达到2万多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8还多,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4000亿元。
事实上,山西省各级政府一直在找寻能源开发和生态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有效途径,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政策支持,这项工作没有全面开展。2006年,国务院批准在山西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给山西省提供了历史机遇和政策支持。
2007年3月,山西省政府正式出台了《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总体实施方案》,由此翻开了该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与环境保护的崭新一页。
试点方案明确提出,建立煤炭开采生态与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产煤地区生态与环境恢复治理,构筑煤炭开发的“事前防范、过程控制、事后处置”三道生态与环境保护防线,做到“渐还旧账,不欠新账”,争取用10年左右时间,使全省矿区生态与环境明显好转。
按照规划,完成治理需要资金1400亿元左右,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山西规定,其中1000亿元通过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炭两权价款(探矿权和开采权)等渠道筹集,其余400亿元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政府投入、民间资本参与等方式获得。
据了解,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是山西生态与环境治理资金的主要来源。其中,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单个企业难以解决的跨区域生态与环境治理,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解决因采煤引起的社会问题等。具体的征收标准为:动力煤每吨5~15元,无烟煤每吨10~20元,焦煤每吨15~20元,其中的50%资金用于跨区域生态与环境治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则主要用于本企业矿区生态与环境的治理、恢复与保护,按吨煤10元分年按月提取,所得资金“企业所有、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政府监管”。
据山西省水利厅副厅长张健介绍,截至2007年年底,山西全省共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103.1亿元,已安排支出40.13亿元,分别由环保、国土、水利、林业、扶贫、煤炭等部门,在省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按项目分部门实施,涵盖了节能减排、造林绿化、国土整治、生态移民、棚户区改造、企业转产等多个领域。其中,涉及水利、水保的项目有应急水源建设工程、农田水利灌溉工程、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城乡节水工程、地下水及水源地保护工程等六大水利工程以及千里汾河清水复流工程。2008年, 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共安排水利、水保资金8亿元,以后还将逐年增加。
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试点方案提供的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的巨大作用,将进一步凸显出来,对山西生态与环境的保护,将产生越来越明显的促进作用。
陕西
制订新的征费办法
提高生态补偿标准
陕西也是我国的能源大省,同时又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土壤流失总量占到全国的1/5。能源开发富裕了陕西,也给陕西留下了大量的生态“欠账”。据统计,陕西省因煤炭开采直接破坏地貌植被面积达5.2万公顷,且每年以4500公顷的速度递增;全省每年因煤炭、石油、天然气开采造成水土流失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约25亿元。
为防治能源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按照水土保持法的规定,陕西省从1994年开始,就在全国率先开征了水土流失补偿费,延续至今。但是,由于这一补偿费的标准是根据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的,现在,随着时间的推移,按此标准对能源开采企业征收的水土流失补偿费,已难以弥补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是建立能源开发水土保持补偿机制的关键和核心。为此,陕西省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了专题研究。根据研究成果,同时综合考虑现阶段全省的经济发展水平、企业承受能力、物价指数等因素,陕西省把单位产品所造成的水土流失经济损失测算结果以及初步功能恢复治理所需资金,作为确定补偿标准的主要依据,提出按照原煤陕北每吨5元、关中每吨3元、陕南每吨1元,原油每吨30元,天然气每立方米0.008元的标准,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收费标准大幅度提高。
去年下半年,陕西省水利厅会同省内有关部门,起草了《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拟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开采企业,统一按产品产量计征水土流失补偿费。《办法》经多次征求省内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已正式上报省政府,并有望于近期颁布实施。
据陕西省水土保持局相关人士介绍,对比以前的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标准,《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一是征收对象和方式。对从事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开发的企业,按照产品的实际产量计征水土流失补偿费,改变了过去一律按损坏面积计征补偿费的方式,更加符合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开发造成水土流失的特点,比较科学、合理。二是税务代征。为降低行政成本,方便企业交纳,提高工作效率,《办法》规定,水土流失补偿费由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企业所在地地税部门,在征收税费时一并代为征收。三是计征标准。《办法》确定了按照原煤陕北每吨5元、关中每吨3元、陕南每吨1元,原油每吨30元,天然气每立方米0.008元的标准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更加科学合理。四是资金使用范围。《办法》规定,水土流失补偿费主要用于淤地坝、小流域治理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
企业
出钱出力,主动治理
除了政府,晋陕蒙地区的不少工矿企业,也越来越认识到保护环境和生态建设的重要性,主动拿出钱来,对矿区生态与环境进行治理和恢复。中国神华集团神东煤炭分公司,就是这样一个典型。
神东公司是神华集团的骨干企业,其矿区也是目前世界上唯一的亿吨煤炭生产基地,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与毛乌素沙地过渡地带,是黄河上中游风蚀沙化和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矿区建设初期,风蚀区面积占70%,平均植被覆盖率仅为3%~11%。在大规模煤炭开采和生态环境的突出矛盾面前,神东公司没有退却,创造性地提出了采前、采中、采后针对性治理的理念:采前大面积治理,增强区域生态保护功能,使生态与环境具有一定的抗开采扰动的能力;采中创新井下开采技术,减少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采后构建持续稳定的区域生态系统,建立和开发可持续利用的生态资源。面对现实,神东公司一直在探索以煤业发展为支撑、井上井下互动、大范围治理增强区域生态与环境功能的主动型治理道路。
环境治理需要大量投入,钱从何处来?神东公司每年从煤炭成本中吨煤提取0.45元,作为生态建设资金,专门用于区域生态与环境的改善。截至2007年年底,公司累计投入的环保、生态建设资金已达9.5亿元。公司环保管理处处长李世明说,公司非常重视生态与环境的保护,舍得在水保方面投入,仅去年就在水保上投入了1个亿。
为了拓展采煤沉陷区生态治理的新思路,神东公司从生产成本中列出专项资金,在沉陷区种植沙棘等植物进行生态修复试验。从2006年至今的3年间,在水利部沙棘开发管理中心的协助下,公司投资262万元,在大柳塔井沉陷区种植沙棘经济林2700亩。目前,试验种植基地已经初具规模,2006年种植的沙棘已长到2米多高,大部分植株开始挂果。沙棘能够适应恶劣自然环境和采空塌陷的双重不利条件,并且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和经济价值,因此,这一项目的实施,不仅能控制煤炭开采对生态与环境造成的影响,显著改善区域环境,还能形成可以持续利用的地上绿色资源,为当地农民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神东矿区开发面积99平方公里,治理面积却达到了160平方公里。在神东矿区,记者看到,周边山体已形成郁郁葱葱的常绿林带,厂区和生活小区绿草如茵,景色宜人,可谓“采煤不见煤,蓝天白云飞”。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矿区生态治理涉及当地4个旗县10个乡镇的75万亩耕地,经治理后,这些土地利用结构日趋合理,农田成为稳产高产田,实现了人们期待中的以“黑”补“绿”,以工补农。
记者 李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