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青海人大农环委对乐化公路水保生态恢复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0月17日省人大农环委、乐都县人大、省水土保持局和省交通厅、公路局的有关领导、专家对乐化公路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治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青海日报社、青海电视台的记者应邀参加。
    青海省乐化公路是2002年由省公路局开工建设,于2004年完工的连接乐都县和化隆县的三级公路,该公路虽然编制审批了水土保持方案,但由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当时水土保持生态保护意识淡薄,在具体建设中未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在建设中边挖边弃,任意向沿路山坡和沟道倾倒弃土弃渣,山坡和沟道中的植被大多被石渣覆盖,公路两边也堆满了大小渣堆,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水土流失,特别是公路所经乐都县药草台林场段的植被和地貌景观遭到大面积毁坏,给天然林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造成很大危害。青海省水土保持局在2005年与省人大农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进行《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中将其列为了执法检查重点,省人大领导和省人大代表们对省公路局这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做法提出了严肃批评,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广泛关注。
    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对该公路建设中存在的水土保持生态保护问题进行了认真总结,对乐化公路的水土保持整治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从2005年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该公路的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整治方案后,开始了历时三年的艰难整治。目前经过省公路局及施工单位的艰苦奋斗和不懈努力,共完成投资1596万元,园满地按整治方案完成了整治任务,共完成清理弃渣36.5911万m3,干砌挡渣墙90905 m3,浆砌石挡渣墙6233 m3,覆土42354m3,植树21.17万株等,地貌景观恢复良好,最大限度地整治了乐化公路沿线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减少了水土流失的危害。检查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对整改情况给予了认
可,认为乐化公路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整治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叶春梅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