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利厅凯色尔·阿不都卡的尔副厅长对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提出要求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凯色尔·阿不都卡的尔同志在10月20日-23日举办的新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培训班上,对全区今后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六项具体要求:
一是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要把水土保持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水土保持机构建设,确保水土保持工作有专门机构、专人负责。
二是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认真开展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各地要以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使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全面开展水土保持执法工作。认真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规定和水土保持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各行业的开发建设项目,都应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认真负责实施。同时要加强检查监督,使之落到实处。加强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做到应征及征,足额到位。
四是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水土保持前期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到水土保持前期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下大力气抓好前期工作,尽快开展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和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
五是建立起稳定的投入机制。在投入渠道上,理顺中央对新疆的投资渠道,力争使我区水土保持规划中提出的各项重大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建设计划;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中列出专项水土保持费用;依靠深化改革,机制创新,通过四荒拍卖、租赁等手段调动各族群众和社会各界投入水土保持建设的积极性。
六是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防治水平。加强水土保持的科研、培训、教育工作。在实践中,探索总结适合新疆特点的水土保持建设模式,不断提高水土流失的防治水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举办开发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