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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人大代表对兴海县水电开发建设项目情况进行专题视察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8年10月27日至28日,省人大视察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彭科敏副秘书长、省水利厅张伟副厅长、省水保局王海宁局长以及省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对青海省兴海县水电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
    视察组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了各水电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状况。并针对企业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情况提出严厉的批评,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按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完善水土保持审批手续,对造成生态破坏的立即进行治理。要建设和保护相结合,施工前、施工时、施工后相结合。同时指出,兴海县位属三江源,属国家预防保护区,生态环境非常脆弱。各级人大、政府要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办事,负起责任,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加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增强服务意识,要坚决贯彻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扎扎实实为子孙后代造福千秋。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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