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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首批三个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通过竣工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彭阳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
 
 
原州区河川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
 
 
 
隆德县温堡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水保[2008]16号)精神,10月18日-22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宁夏竣工验收组对宁夏固原市彭阳县小河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固原市原州区河川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和固原市隆德县温堡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进行了竣工验收。按照水利部、黄委会的有关规定,宁夏验收组由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和自治区水保局联合组成。18日竣工验收组在宁夏固原市正式组成后,认真学习验收文件,研究具体验收方法,安排验收工作日程,进行组内人员分工,随即展开了紧张有序的验收工作。
    彭阳县小河示范区地处六盘山东麓,属典型的黄土丘陵沟壑区第二副区,示范区总面积375.6km2,水土流失面积339.75km2,涉及彭阳县的王洼镇、古城镇、白阳镇、草庙乡等4个乡(镇)。截止2007年底,示范区共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0.68km2,治理程度达到85.32%,其中建设水平梯田10601.23hm2,造林14727.74hm2,人工种草3739.5hm2,建设治沟骨干工程35座、淤地坝111座、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337座(处、眼)。
    原州区河川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位于原州区东部,属径河水系茹河流域的二级支流,示范区总面积279.48km2,水土流失面积254.40km2,涉及清河镇、河川乡、官厅乡等3个乡(镇)。截止2007年底,示范区共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8.54km2,治理程度达到82.0%,其中建成水平梯田5506.52hm2,造林9677.90 hm2,人工种草5669.96 hm2,建设骨干工程22座、淤地坝42 座、小型水保工程723座(处、眼)。
    隆德县温堡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地处隆德县城西南,属渭河一级支流葫芦河水系,示范区内有朱庄河、甘渭河、庄浪河、乐正川河和水洛河五条河流,总面积331.4km2,水土流失面积303.7km2,涉及隆德县的凤岭乡、山河乡、温堡乡和奠安乡的49个行政村。截止2007年底,示范区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60.11km2,治理程度达到85.6%,其中兴修水平梯田9415.0hm2,造林5364.0hm2,种草3575.8hm2,封禁治理7655. 8hm2,建设治沟骨干工程5座、淤地坝38 座、小型水利水保工程5062座(处、眼)。
    竣工验收组按照验收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定,先后对三个示范区进行了现场考察和现场复核,20日和22日分别在宁夏固原市和隆德县召开会议,听取了三个示范区的竣工验收工作汇报,观看了录像资料,审阅了有关项目档案,并进行了现场答疑。会后,竣工验收组经过认真研究,确认宁夏彭阳县小河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原州区河川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和隆德县温堡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的建设效果显著,示范区内林草覆盖率明显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控制。竣工验收组认为三个示范区能够适应新形势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要求,代表着新时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发展方向,规模大、质量高、效益好、示范带动作用强,达到了水利部规定的示范区建设标准,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王俊峰、寇慢利、张佃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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