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新疆伊犁州新汶矿业集团伊犁一号矿井高标准落实水保措施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8年10月28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良勇带领伊犁州水政监察总队、水土保持处等工作人员检查了新疆伊犁州新汶矿业集团伊犁一号矿井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情况。
    新疆伊犁一号矿井由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属新建生产项目。本项目现已完成副井工业场地、东回风斜井场地、17.98km的场外道路等工程,预计2009年开始动工主井工业场地等工程,本工程计划于2012年3月工作面投产,总投资25.86亿元,其中土建投资2.64亿元,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261.03万元。新汶矿业集团伊犁一号矿井开发项目主管领导非常重视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水土保持工作,水土保持意识比较强,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切实落实施工准备阶段和建设期间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在工程建设期间高标准的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的治理措施;既美化了环境,又防止了水土流失,厂区内采用滴灌设备进行绿化灌溉,布设了水土保持监测点,对建设期间所产生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出水土保持综合效益,主动缴纳了水土保持有关规费,严格落实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运用新的建设理念进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有力的支持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水土保持工作。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  水土保持处   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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