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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 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发了《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这是陕西省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协调资源开发和生态建设,加强水土流失防治,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是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重大突破。
  该办法规定从事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的企业应按标准缴纳水土流失补偿费,水土流失补偿费按照"统一标准,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和"统一帐户,属地征缴,按比分成"的办法征收、使用和管理,计征标准为原煤陕北每吨5元、关中每吨3元、陕南每吨1元,原油每吨30元,天然气每立方米0.008元。该规定明确,水土流失补偿费要专项用于水土保持项目支出:一是水土保持预防保护、重点治理、生态修复及沉陷区治理等项目投资;二是水土保持项目的配套和补助资金;三是水土流失补偿费征管工作业务经费;四是省政府确定的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治理有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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