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成立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察组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全面完成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确保第四季度新增水土保持投资在明年3月底前形成实物工程量,云南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针对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项目分布广的实际,于2008年11月24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立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察组。
督察组由省水利厅陈坚副厅长任督察长,水土保持处和俊处长、姜晓宁副处长、省水保监测总站武平站长任副督察长。督察组下设8个督察小组,成员由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各州(市)水利局相关人员组成,采取分片负责、交叉督察的方式开展督察工作,各督察小组负责督察1—3个州(市)。《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明年2月底前,各督察小组每半个月必须到负责的州(市)督察至少一次,对项目县工程建设质量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写出书面督察报告报省水保办。
(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朱晓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