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对邢汾高速公路邢台至路罗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批复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8年12月14日河北省水利厅以(冀道[2008]202号)对邢汾高速公路邢台至路罗段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批复。
邢汾高速公路邢台至路罗段起于京港澳高速邢台南互通南侧1.5km处,终于路罗互通西侧,与邢汾高速公路路罗至冀晋界段相连。沿线涉及邢台市高新区、桥西区、沙河市及邢台县四个县(区),主线全长59.46公里,设计标准为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8.5米;3条连接线总长22.553公里,大部分采用二级公路标准。主线全线共设特大桥2座、大桥29座、中桥18座、小桥6座,分离立交11处,互通立交6处,涵洞63道,隧道4座,服务区2处,通道及天桥50处。本工程总占地773.01公顷,建设期土石方挖填总量1319.32万立方米,估算总投资51.968亿元,计划2009年开工,建设期4年。项目穿越太行山山前平原、丘陵及山区,项目区现状土壤侵蚀为水力轻度侵蚀,属水利部公告的太行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批复同意方案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目标和防治措施布局,可以作为本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及其实施进度安排。水土保持措施应当与主体工程统一安排实施,及时实施路基边坡防护、截排水和绿化工程。取土场取土前应做好表土的剥离与保护,取土结束后及时恢复耕地。弃渣场应及时修建拦挡、截排水工程,结束使用后覆土平整、恢复植被。施工区和施工便道应做好边坡防护、绿化和排水措施,施工结束后覆土平整进行绿化或复耕。汛期施工,施工场地要注意做好临时拦挡和排水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估算总投资9626.11万元。
批复同意方案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目标和防治措施布局,可以作为本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及其实施进度安排。水土保持措施应当与主体工程统一安排实施,及时实施路基边坡防护、截排水和绿化工程。取土场取土前应做好表土的剥离与保护,取土结束后及时恢复耕地。弃渣场应及时修建拦挡、截排水工程,结束使用后覆土平整、恢复植被。施工区和施工便道应做好边坡防护、绿化和排水措施,施工结束后覆土平整进行绿化或复耕。汛期施工,施工场地要注意做好临时拦挡和排水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估算总投资9626.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