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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松河新成煤业复采11、12采区水土保持方案通过技术审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8年12月4日,受省水利厅委托,贵州省水保处、水土保持监测站组织相关专家会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盘县对贵州松河新成煤业复采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十二采区两个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现场实地审查。
      在项目现场,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的介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对方案编制情况进行汇报。技术评审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并结合有关资料的基础上,逐一勘查现场,就贵州松河新成煤业复采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十二采区二个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现场评审,原则同意通过这两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贵州松河新成煤业复采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十二采区位于盘县北部,属淤泥乡岩博村管辖,距离盘县新城80km,至松河火车站12 km,交通较为便利。贵州松河新成煤业复采有限责任公司十一采区由原岩博煤矿与原扇子地煤矿整合而成,设计可采储量280.3万t,项目总投资7677.88万元,建设工期为24个月;十二采区由原烂田煤矿与大沙地煤矿整合而成,设计可采储量280.18万t,项目总投资7115.33万元。
 

贵州省水土保持监测站
牟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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