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陕蒙监督局深入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黄委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国家级大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促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积极筹划,精心组织,深入地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2008年在完成上级布置的目标任务基础上开展了更加为广泛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开展了晋陕蒙接壤地区预防监督规范化建设成果巩固情况调研和开发建设项目调查,通过此项工作基本摸清了接壤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工作状况和开发建设项目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对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授予准格尔旗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等单位为“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先进单位”,授予神木县水土保持检查监督站站长吴常青等同志为“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二是开展了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汛前安全检查。根据“水利部办水保[2004]97号”文件要求,对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进行防汛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大型储灰场(坝)、拦渣坝、大型弃土弃渣场等工程的防洪安全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增强防汛安全意识,排除防汛安全隐患,避免造成重大水土流失事故,对存在防洪安全隐患的个别储灰坝、拦渣坝、排洪渠,责成建设单位限期重新进行了设计、施工;三是全面开展了水土保持督察工作。对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大型开发建设项目,除检查“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外,还对变更设计的合理性及备案情况、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金额签定了监理、监测合同,监理、监测单位是否存在无序竞争和压价压质现象,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报告、监测实施方案、监测设施布设、监测报告是否齐备,监理、监测内容是否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监理、监测原始资料是否真实;对于存在的问题向有关建设单位和技术服务单位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2007—2008年该局共下发督察意见或督察会议纪要51份;四是加强跟踪检查把督察意见落到实处。近两年,该局先后19次派出检查组,对7个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国家级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检查,督促其逐条落实了水土保持督察意见;五是对晋陕蒙接壤地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为了鼓励开发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在工程建设的同时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对建设项目的同时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成绩突出的建设单位进行表彰。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开发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要求,结合晋陕蒙接壤地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实际,拟订了《晋陕蒙接壤地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暂行)》,各地根据近两年督察情况并参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推荐后,将集中表彰一批有典型代表的开发建设水土保持工作成绩突出的建设单位。目前,该局正在认真总结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经验,研究部署接壤区2009年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
(黄委会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 张永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