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织金开展土地及矿山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干部群众进行水保执法宣传
农村引水安全宣传
水土保持执法咨询
水保监督人员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群众争相传阅资料
从2007年以来,福建织金县城镇基础设施规模不断扩大,随着招商引资政策的不断深化,县内外开发业主的加入,使开办矿山、修建铁路、公路、建村、化工、炼焦、水利水保、电力及其它工矿企业等开发建设项目基建活动大幅度增加。这些活动的开展,无疑给地方经济带来一定的增长靓点,同时也使地貌植被和自然景观破坏加剧,造成了一定的水土流失,直接加剧了洪涝灾害和生态恶化。鉴此,县国土局,水保办积极开取有关措施,结合实际加强全县土地及矿山的水保工作,将土地和矿山水保工作逐步推向新台阶。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
要求工矿企业、土地开发部门高度重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要拿出具体措施密切配合水保及国土部门扩大宣传气氛,联合执法,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获取暂时的经济利益。按照《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纲要》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增强责任和使命感,让资源有序和可持续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和人居环境改善,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基础支撑和保障。
二、贯彻落实相关法规,严格审批制度
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根据《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矿产资源法》的规定,落实《关于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搞好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履行项目审批及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同国土、水保部门的配合,从源头上堵住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凡是从事土地及矿产资源开发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土地使用、征用和采矿登记、许可等手续时应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文件。主管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把关。
三、开展普查,狠抓清理整顿
水保办监督人员走村串寨,一步一个脚印开展普查工作。对辖区内工矿企业、土地及房地产开发、开山采石、挖沙取土等开发行为的水保方案编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主动到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开发建设活动中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本行业水保设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四、强化监管,严查违法条件
水保办对县内土地及矿产资源开发中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加大督促力度,对未编报的及时督促补办;拒不补办的,按有关法规处罚,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开展水保工作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建设项目,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
通过各级部门的努力,加之开发建设项目加强自身建设,将新的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一大批开发业主的水保意识普遍提高。如三甲乡煤矿不仅认真履行水保工作,还给当地群众无偿送煤取暖,一时被附近百姓传为佳话。
徐溧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