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城环委、省水利厅联合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控制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是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措施。
为有效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减轻人为水土流失危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水土保持法》的规定,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省水利厅将与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组织开展对省内52个国家级、省级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督检查。
检查组成员有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省水利厅水政处、水土保持处、水政监察总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的有关负责同志,特邀《人民长江报》、《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记者和有关水土保持专家参加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以查阅资料、听取项目情况介绍、察看工程建设现场、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工程初步设计为依据,主要检查内容有:开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管理形式和措施;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方案、水土保持重大设计变更;对水土保持检查意见整改的落实;施工单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落实;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水土流失监测开展情况;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落实、建设进度和质量情况;水土保持规费缴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准备;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监督检查的情况,检查组将宣传和推广开发建设项目工程在水土保持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推动其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将对项目建设水土保持落实情况提出检查意见;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公共新闻媒体的舆论力量,曝光典型的违规违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