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深圳市2008年水土保持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为根本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开展各项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重拳出击,深入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从2007年11月开始,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深圳市实际,深圳市水土保持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按照《深圳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市、区、街道办三级水务部门联合行动,对全市1000多个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拉网式的全面调查;根据排查结果,从2008年1月份起,市、区水务部门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分级、分类处理。其中,2008年1月~2月份,重点对129个在建水土保持违法动土项目进行查处,逐个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并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从2008年3月份起,结合汛期水土保持工作,我们重点对未按批复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共下发整改通知书300余份,要求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同时,对107个未委托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在建项目和64个已完工但未开展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项目,我们于2008年4月在《深圳特区报》上进行了公告,要求各有关单位限期开展上述工作。对拒不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或不按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改的项目,市、区水务部门严格执法,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目前,深圳市专项行动取得了全面成果,129个水土保持违法动土项目中,已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或委托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开发建设项目达到114个,涉及水土保持防治面积14.8km2;已委托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项目有70个,已验收(或正在办理验收手续)的项目有近20个,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得到落实,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强化监管,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1、全市水土流失面积显著下降
通过加大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力度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深圳市水土流失面积有了明显减少。据市水土保持监测总站监测统计,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已由2007年底的64.53平方公里下降至2008年底的55.76平方公里,净减8.77平方公里。
2、方案审批后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
为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深圳市水土保持办公室加强对全市正在建设的已报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检查。通过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自查和水土保持监测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开发建设项目施工中存在的水土流失隐患问题,并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全年共下发整改通知书300余份,要求各有关单位严格按通知要求进行整改,有效提高了水土流失防治效率,确保安全度汛。
3、水土保持违法动土项目得到全面清理
为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新的水土流失的发生,2008年,深圳市水土保持办公室加大了对水土保持违法动土案件的查处力度,全面清理水土保持违法动土项目。全年共发现水土保持违法动土案件160余宗。同时,我办多次邀请深圳市都市频道、深圳特区报等多家媒体对我市水土保持违法动土项目进行了曝光。通过查处、下发通知及媒体曝光,目前大部分项目已都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大部分责任单位补报了水土保持方案。
4、水土保持监测和专项验收工作不断强化
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专项验收工作,今年上半年,深圳市水土保持办公室组织编制了《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专项验收工作指南》,并下发给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推动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专项验收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已委托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项目有70个,已验收的项目有近20个。另外,2008年4月,深圳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和水官高速公路延长段工程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三、依法行政,水保方案申报审批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
十余年来,在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方面,尽管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决定》也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方面的职责,但实际上有相当多的开发建设项目在基建审批时,有关部门没有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进行把关,相当一部分项目都是经我们监测发现并下发整改通知后,责任单位才补报水土保持方案,这也造成深圳市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仍然偏低、水土保持违法动土项目屡有发生的重要原因。
为依法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行政许可制度,加大深圳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在市人大的关心和支持下,6月12日,市规划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深规[2008]283号),要求“凡涉及土石方工程的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市水务部门申报水土保持方案。建设单位未能提供水务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文件的,规划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桩基础报建证明书)”,为有效防止未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擅自动工的现象提供了保证。
2008年,深圳市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813宗(其中报告书313宗,报告表500宗),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592宗,增长率为268%,涉及的防治责任面积为47.83平方公里,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2.07亿元。
四、积极推动,水源保护林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为加快全市水源保护林建设工程建设,按照吕锐锋副市长召开的水源保护林建设工作会议要求,今年上半年,深圳市水土保持办公室对全市30座水库水源保护林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规划,委托开展了全市饮用水源水库一级保护区水源保护林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工作,在多次组织专家对项目可性研究进行论证评审的基础上,将可研报告报送市发改局。2008年5月,市发改局批复了可研报告,但要求选10~15座水库进行一期建设,名单需报市发改局审核。经与宝安、龙岗两区水务局及各水库管理单位协调,2008年6月,我办将15座水库(即西丽、茜坑、梅林、三洲田、松子坑、铁岗、石岩、赤坳、罗田、长流陂、甘坑-苗坑、白石塘、大山陂-矿山、炳坑、罗屋田水库)名单报市发改局;7月,市发改局批复同意了我办上报的名单,并通知可以开展施工图委托工作。7月起,我办着手开展了15座水库水源保护林建设工程施工图招投标工作,并于9月22日完成施工图设计招标工作。目前,我办已将15座水库水源保护林建设工程的设计概算报送市发改局,各有关施工图设计工作正在进行,预计2009年元月底可完成。
五、加强引导,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活动全面启动
为贯彻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方案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水土保持意识,2008年,除每月定期出版《深圳市水土保持简报》外,深圳市水土保持办公室还开展了中小学生水土保持科普教育活动,组织编印《深圳市中小学生水土保持科普教育读本》,目前,《读本》初稿已经编制完成,待完善后,可发放到全市中小学生手中;另外,我办还组织编写了生态文明语录,如“同一个地球村,同一个绿色梦”、“水土保持利国利民,水土流失祸国殃民”、“上忧保持水土,下忧安居乐业”、“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天形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文明以厚土载物”、“效益深圳成就今天,和谐文明成就明天”等。同时,深圳市水土保持办公室还着手开展了南山区乌石岗水土保持科教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年底有望完工,水土保持教育室外课堂将向广大市民开放。通过加强宣传,广大市民逐步认识到水土保持与生态家园建设息息相关,维护良好生态环境必须从自身做起。
(深圳市水土保持办公室 郑佳丽)